(金文);(小篆)。

金文的付字,从人从又,像人用手把一件东西递交给另外一个人的样子。字或从寸,与从“又”同义。所以,付的本义为交付、给与。

付托:交给别人办理。

付帐:交钱结账。

付诸东流:把东西扔在水中冲走。多用来比喻希望落空,前功尽弃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金文从手,从人。会持物予人之意。篆文改为从寸(也是手)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付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付,与也。从寸,持物对人。”本义为交给。

付,本义指①交给:~与;~款;~诸实施;交~;~印。引申指②寄托:托~;君苟~可~,则己不劳,而贤才不失矣。用作量词,指称③成套的东西:吃~中药;街上多了几~担子。

付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凡从付取义的字皆与交托等义有关。

以付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附、咐、驸、符。

以付作声符的字有:府、苻、拊、跗、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