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广(房屋),从屰(倒行),会将房屋向外扩展之意。屰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本应写作,但由于(干)形近,广与厂相似:字形便讹为,进而讹为,再将“干”之下横误为点,也就成了现在的“斥”字。

《说文·广部》:“,却屋也。从广,屰声。”本义为将房屋向外拓展扩大。

斥,本义指①将房屋向外拓展扩大:广灵庵,庆历中始~大之为广灵寺。引申泛指②开拓:开地~境;~地千里。用作使动,表示③使离开,排斥,驱逐:是孔丘~逐于鲁君,曾不用于世也;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~。由使离开又引申指④派出进行侦察,探测:晋人使司马~山泽之险;~骑;远遣~候。用作名词,也指⑤侦察兵:赵军士卒犯秦~兵。由排斥又引申为⑥指责,责备:~之为哙(樊哙)伍;驳~;痛~;申~。由拓展又引申为⑦分裂,分散:发仓赈济,不给,~家资佐之。由分散又引申为⑧多:盗贼充~。盐碱地多干裂,故又引申指⑨碱卤,盐碱地:决漳水,灌邺旁,终古~卤,生之稻粱。

斥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斤部。凡从斥取义的字皆与拓展等义有关。

以斥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坼、拆、诉。

以斥作声符的字有:诉、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