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讨字由言、寸会意。在古文字偏旁中,寸和又往往相通,都是代表手形。此处从寸,表示伸手探取之意;从言,则表示在口头上用语言请求,故讨字的本义为索要、请求,引申为声讨、谴责、征讨、治理、探究、寻访、乞求等义。

讨伐:征伐。

讨论:研究议论。

讨便宜:谋取非分利益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篆文从言,从寸,会用有分寸之言训治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討。如今简作讨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討,治也。从言,从寸。”本义为以言相训治。

讨,本义指①以言相训治:其君五日不~国人而训之。词义加重,引申指②声讨,问罪:亡不越竟(同境),反(返)不~贼。古代上攻下前要义正词严地历数其罪状,故又引申指③讨伐:是故天子~而不伐,诸侯伐而不~;关东有义士,兴兵~群凶。由有分寸之言,又引申指④交换意见,研究,探讨:为命,裨谌草创之,世叔~论之,行人子羽修饰之,东里子产润色之。后又进而引申指⑤索取,谋取:~便宜;~债;~饶。再引申指⑥娶:~媳妇。方言又由“讨人厌烦”,压缩成“讨厌”,表示⑦招惹;~人喜欢;自~没趣。

讨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