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人,崔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催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催,相俦(即捣,迫促)也。从人,崔声。”本义为迫促,促使。

催,本义指①迫促,促使:留恋处兰舟~发;~促;~办;~得紧;~命鬼。进而引申指②使事物的产生或变化加快:微风~晴;~眠术;~生;~芽;~奶;~青;~熟;~春。

催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