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艸(艹),樂(乐)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藥。后借葯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作药,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艸部》:“藥,治病草。从艸,樂声。”本义为能够治病的植物。《广雅·释草》:“白芷,其叶谓之药。”本义为白芷,古谓之香草,根人药。

药,借用作“藥”,本义指①能够防治疾病或虫害的物质:草木诸~,能治百病;中~;西~;农~。用作动词,指②治疗:彼得之不足以~伤补败;不可救~。又引申指③毒杀:~死那婆子;~老鼠。又特指④古代术土所说让人长生不老的药物:因使韩终、侯公、石生求仙人不死之~。术士之药多用矿物制成,故后又用以指与之性质相近的⑤火药:炸~;枪~。⑥又用于“芍药”。

药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艹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