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异体作批,改为比声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,反手击也。从手,声。”《集韵·齐韵》:“,《说文》:‘手击也。’或作批。”本义为反手相击。

批,本义指①用手掌击”心磨遽前,以手~其颊;~头~脸。引申指②斜劈,削:~大邵(隙),导大寂。又引申泛指③打击:~亢(喉咙)捣虚。后又引申指④评判:评论先代是非,~判未了公案;~评;~改。进而引申指⑤批示:制敕有不可,遂于黄敕后~之;~阅;~复;~准。用作名词,指⑥批语:眉~;~点。又用作量词,表示⑦人或事物的数量:一~人;大~货物。

批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