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枚字,像人手持刀、斧一类利器砍树枝之形,削去枝叶,留下树干,使成棍状,故枚字的本义是指小树干、小木棍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枚,干也。从木攴,可为杖也。”字又用作量词,则约相当于“个”、“件”。

枚卜:古代以占卜法选官,逐一占卜,故也称选官为“枚卜”。

枚举:一一列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