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竹,付声。付也兼表交付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符。

《说文·竹部》:“符,信也。汉制以竹,长六寸,分而相合。从竹,付声。”本义为古代朝廷封爵、置官、命使及调兵遣将的凭证。用竹木或金玉制成,上书文字,剖分为二;朝廷和有关官员各执其一,以便相合验证。

符,本义指①朝廷传达命令或征调兵将的凭证:赢闻晋鄙之兵~常在王卧内;信陵君窃~救赵;虎~。由符信两半正好契合,又引申指②相合:与天行相~;~合要求;与事实不~;由调遣凭证,又引申指迷信的人所谓的③预示福祥的征兆:督抚大吏争上~瑞。又引申指术士用以骗人的④驱使鬼神或治病延年的神秘文书、符篆: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,奉事黄老道,畜养弟子,跪拜首过,~水咒说以疗病。今又引申指⑤代表事物的标记,记号:~号;音~;声~;义~;休止~。

符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竹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