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甲骨文从木,从白(象征鞠形柏果),会结球果的柏树之意。白也兼表声。篆文将白移到右边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柏,异体作栢,成为纯形声字。如今规范化用柏。

《说文·木部》:“柏,鞠也。从木,白声。”本义为柏树。

柏,本义指①柏树:岁寒,然后知松~之后凋也;侧~。又读bó,用于②音译地名:~林。

柏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木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