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(槃、盤、盘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“凡”是“盘”字的初文。盘是一种侈口浅腹圈足的器具,甲骨文、金文的凡字即像其形。所以,凡的本义即指盘子。此字后来多用为大概、要括等义,又用为世俗、凡庸之义,其本义则为盘字所取代。

凡人:平庸的人。又指俗世之人,与“仙人”相对。

凡要:簿书的纲要、总目。

凡庸:平常,一般。

 

另:

 

楷书写作凡。是“盘”的初文。

《说文·二部》:“凡,最括也。从二;二,偶也。从ㄋ;ㄋ,古文及。”析形不确,所释为引申义。本义当为盘子。

凡,本义为盘子。盘子是用来收盛东西的,故引申指概括之辞,表示①大概,要略:仆尝倦谈,不能一二其详,请略举~,而客自览其切焉;其发~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,周公之垂法,史书之旧章。又引申指②总共:陈胜王~六月;全书~三十二卷。又引申指③所有的,一切,凡是:~今之人,莫如兄弟;~城里的七十二泉泉水,皆从此地人河。所有的就是普遍的,故又引申指④平常,平凡:待文王而后兴者,~民也;若夫豪杰之士,虽无文王犹兴;援笔成篇,理趣不~。由平凡又引申指⑤世俗的,人世间的:去时~骨~胎重,得道身轻体亦轻;天仙下~;如口今神仙也思~。“凡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盘子之义便另造了形声字“槃”、“盤”来表示。槃、盤,如今皆简作“盘”。由于在甲骨文中“凡”形与“舟”形相近,故“凡”误作了“舟”。

凡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几部。凡从凡取义的字皆与盘等义有关。

以凡作义符的字有:般。

以凡作声符的字有:帆、矾、钒、佩、梵、鳯(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