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金文从示(祭台),从雷(下雨),会祭神求雨之意。雷也兼表声。篆文改为从玉,表示以玉降神;或从巫,表示女巫跳舞降神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霝和靈。如今简化皆借“灵”来表示。灵,从火从彐(又,手),用火上烤手表示微温之意。此义今已不用。

《说文·玉部》:“霊,巫以玉事神。从玉,霝声。靈,靈或从巫。”本义为巫奉玉舞蹈以降神。

灵,由巫奉玉舞蹈以降神,用作名词,既指①降神的巫:~偃蹇兮姣服,芳菲菲兮满堂。也指②神灵:于是洛~感焉,徙倚彷徨;精~;~怪。引申为③灵验:龟藏则不~,蓍久则不神;这药不~。又引申指④神威:七合诸侯,君之~也。又引申为⑤灵魂,有关死人的:千古英~安在?显~;~位;~柩。由神灵,又引申为⑥聪明,灵性:惟人万物之~;陶冶性~。又引申为⑦灵巧,灵活:~敏;心~手巧;周转不~。

灵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火部。凡从灵取义的字皆与神明等义有关。

以灵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