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(赐、、蜴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的易字,像用手把一个器皿中的水注入另一个器皿中之形。这个字形后来经过不断简损,只截取保留器皿中带耳的一片和水滴三点,故到小篆时就讹变得面目全非了。易的本义为给与,在金文中常用作赏赐之“赐”,又有交换、更换、改变之意。后世的易字,则多用作容易(与“难”相对)、平易之义。

易辙:改变行车的轨道,比喻更改行事的方法。

易与:轻鄙之词,指容易对付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是把一个容器里的酒水倒进另一个容器里的样子,会给予之意。当是“赐”的本字。金文省去一个器皿变成金文一形,再省去左半个器皿并加貝,遂变成金文二形。篆文承接金文二形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易和賜,賜今简作赐。

《说文·易部》:“易,蜥易(蜴)也。象形。”析形与释义皆不确。本义当为给予。

,本义指①给予,赏赐:夫离朱见秋豪(毫)百步之外,而不能以明日~人;乌获举千斤之重,而不能以多力~人;枢密史(赵)普加光禄大夫,~功臣号。由给予引申为②改变,变动:上古穴居而野处,后世圣人~之以宫室;~服色制度;~地再战;改弦~辙。再引申指双向改变,这个意义《说文》作“”,通作“易”,表示③交换:秦昭王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愿以十五城请~璧;贸~;以物~物。又用以表示④容易:行法令,明白~知;夫功者,难成而~败。用作意动,指⑤认为容易,轻视:高祖箕踞,詈,甚漫~之。又指⑥平坦:于禁七军不屯于广、之地。又指⑦平安,和悦:平~近人。“易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给予之义便另加义符“贝”,写作“赐”来表示。

,读cì,从贝从易会意,易也兼表声。本义指①赏赐:矫命以责(债)~诸民;~予。引申用作②敬词:~教;厚~。

《说文》所释的蜥蝎之义,则另加义符虫写作来表示。如:遥见一条大蜥~在屋上爬。

易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日部。凡从易取义的字皆与给予、变化等义有关。

以易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赐、蜴。

以易作声符的字有:剔、埸、惕、锡、裼、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