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古文字肉字,像一块带肋骨的牲肉,其本义即指动物的肌肉,如羊肉、猪肉等;由动物的肌肉又引申为植物(如蔬菜瓜果等)去皮去核而中间可食的部分,如枣肉、笋肉、龙眼肉等。汉字中凡以“肉”(月)为偏旁的字都与人和动植物的肌体有关,如肠、股、脚、腰、脸等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切下的一大块供食用的禽兽的肉形。金文偏旁多加出一道瘦肉的纹路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单用时写作肉。作偏旁时多数(一般在左)则写作“月”,遂与当月亮讲的“月”混同,因为篆文“肉”与篆文“月”()形近。

《说文·肉部》:“肉,胾肉。象形。”本义为切成大块的供食用的禽兽的肉。

肉,本义指①切成大块供食用的禽兽的肉:七十者衣帛食~;瘦~;猪~。引申也可指②人的肌肉:治古无~刑,而有象(模仿)刑;廉颇闻之,~袒负荆,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;剜~补疮。引申也指③瓜果的可食部分:闽中荔枝,核有小如丁香者,多~而甘;枣~。由肉的柔软又引申指④果实不酥脆:~瓤瓜。又形容⑤迟缓不利落:这人做事真~;~脾气。唱歌用口,故又引申指⑥徒口唱歌:丝不如竹,竹不如~。也用以指⑦环状物的外体部:~倍好(内孔)谓之璧,好倍~谓之瑗。

肉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肉部,有的则归入月部。凡从肉取义的字皆与肌肉等义有关。

以肉(月)作义符的字有:有、肌、肋、肝、肛、肚、肘、肖、肓、肠、肤、肺、肢、肽、肱、肫、肯、肾、肿、肭、胀、肴、股、肮、肪、肩、肥、胁、炙、胡、胚、胨、背、胪、胆、胛、胃、胄、胜、胙、胤、胗、胝、朐、胞、胖、脉、胥、胫、胎、胨、胯、胰、胱、胶、胴、胭、脍、脆、脂、胸、胳、脔、脏、脐、脊、脑、胼、脓、脚、脖、脯、脶、脸、脞、脬、脱、脘、隋、脲、腊、腌、腓、腆、腴、脾、腋、腑、腐、腚、腔、腕、腱、腻、腠、腩、腰、腼、腽、腥、腮、腭、腹、腺、腧、腿、膜、膊、膈、膏、膀、羸、膂、膑、膝、膘、膣、膨、膳、臊、膺、臆、臃、臀、臂、膻。

以肉(月)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