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金文从弋(木撅),从八(表示分),会以木撅分界之意。弋也兼表声。篆文文字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必。

《说文·八部》:“必,分极也。从八、弋,弋亦声。”本义为分界的木撅。

必,由分界的木撅,引申为①标杆,标准。又引申为②确定,肯定:无参验而~之者,愚也。用作副词,表示③一定:~有所成~需;~须。

必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心部。凡从必取义的字皆与标定等义有关。

以必作声符的字有:泌、宓、秘、毖、铋、秘、盘、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