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(巛、、災、、甾、、烖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人类所遭受的苦难,莫大于水、火和战乱所造成的祸害,人们称之为“灾”,如水灾、火灾、兵灾。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的灾害,如虫灾、风灾等。古文字的灾字,有的从宀从火,表示房屋失火;有的从水,表示洪水为患;有的从戈,表示战争之乱。所以灾的本义是指人类所遭受的祸害、苦难。这个意义,从古至今都没有多大的改变。

灾荒:指自然变化给人带来的损害(多指荒年)。

灾难: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严重损害和痛苦。又作“灾殃”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洪水泛滥横流成灾之形。后来将洪水竖起,并于当中另加声符“才”(),成了象形兼形声字。篆文将“才”声讹为一横,《说文》遂解释为“从一壅川”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作偏旁时省作巛。

《说文·川部》:“,害也。从一壅川。《春秋传》曰:‘川壅为泽凶。’”本义为远古时代的水灾。

(巛),原指水灾。后来作了偏旁,便又另加义符“火”写作,省作,也就成了水火之灾。大概后来火灾渐多,便又另造了从宀(房屋)从火的“”字,成了烧房子的火灾。田地荒芜也能成灾,于是另加义符“田”,写作“”来表示,就是荒灾,俗省作“”。遂与当“缶”讲的“甾”相混。古代战争频繁,也是一种灾难,所以也造了一个“”字,从戈,才()声,指的是兵灾。战火相连,俗又进一步增加义符“火”写作“”。如今规范化,决定用“灾”表示一切灾害。其余废除或只作偏旁使用。

,本义指①水、火、兵、荒、虫、旱等造成的各种祸害:蝗~;水~;救~。引申指②个人的不幸遭遇:招~若祸。

*(巛)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作偏旁时省作巛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川(巛)部。凡从(巛)取义的字皆与灾害等义有关。

(巛)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(災)。

(巛)作声符的字有:(甾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