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(蹋)

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足,声,也兼表低伏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蹋。俗作踏,改为沓声。如今二字用法有合有分。

《说文·足部》:“蹋,践也。从足,声。”本义为踩,践踏。《正字通·足部》:“踏,足着地。”表示脚着地。

踏,读tà,用作“蹋”,表示①脚着地,踩: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~歌声;一脚~进泥里;脚~在石头上;脚~实地;~步;践~。“踏”又表示②到现场查勘:亲往各处~明边基,栽石为记;~勘。又读tā,表示③切实,不浮躁:要~~实实解决问题;他为人~实。此二义不用“蹋”。

“蹋”古又表示踢:娇儿恶卧~里裂;~鞠。此义不用“踏”。

踏,如今可单用,二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足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