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的之字,上面的“止”代表向外迈出的脚,下面一横代表出发的地方,表示离开此地,去到彼处的意思。因此,之字的本义为往、至、去到。此字后来多借用为虚词,有代词、连词、介词、副词、助词等多种用途,其本义反而少有人使用了。

之子:这个人。

之死靡它:至死不变。

之乎者也:四字都是古汉语的语助字,常用以讽刺旧式文人的咬文嚼字、食古不化。

 

另:

 

指事字。甲骨文从止(脚)。从一(表示此地),指出人足从这里前往。金文线条化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之与。是“适”的本字。

《说文·之部》:“之,出也。象草过,茎叶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”解说不确。本义当为前往。

,本义为①到,往:辍耕~垄上;走马~任。借为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,作宾语,相当于②他,她。它们:凡民有丧.匍匐救~;取~不尽,用~不竭。又表指示,相当于③这,这个:~二虫又何知?又虚指④某种情况(起调整音节的作用):怅恨久~;久而久~。又虚化为助词,放在偏正结构中,相当于⑤的:夫三子者~言何如?光荣~家。又⑥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其独立性,使其变成偏正结构:若火~燎于原,不可向迩。“之”为借义所专用,到、往等义便又另造了形声字“適”来表示。

適,从辶啇声。如今简化借来表示。读shì,本义指①到,往:~子之馆兮;无所~从。引申特指②女子出嫁:少丧父母,~人而所天又殒。又引申指③切合,符合:邂逅相遇,~我愿兮;削足~履;~合;~意;~当。进而引申指④舒服:侈贾妄用,以快一日之~;身体不~;舒~。虚化为副词,表示⑤恰巧,才,刚:凤鸟~至;~才。

,从声。隶变后写作“适”,因“适”如今用作了“適”的简化字。所以今以“”为正体。读kuò,本义为迅疾。后多用于人名。如:南宫~;洪~。

之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,作偏旁时有的写作“”或“士”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丶部。凡从之取义的字皆与到、往等义有关。

以之作声符的字有:芝、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