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(彔、錄、削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录为“渌”或“漉”的本字。金文的录字,像木架上吊着的一个布袋,袋中装有湿物,下边的几点是从袋中滤出来的水滴。所以,录的本义为滤,即液体往下渗的意思。在简化字中,录字被用来代替从金录声的“録”字,有记载、抄写、采取、任用的意思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用钻钻木取火之形。上边是钻,下边是眼,小点象征碎屑或火星。金文稍讹。篆文整齐化就更不像了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彔。如今规范化作录。如今又作了“錄”的简化字。

《说文·彔部》;“彔,刻木彔彔也。象形。”本义为钻木取火。

,本义为①钻木取火。故可以表示②刻削。古代书写是用刀刻的,又引申为③记载,抄写;豪杰不著名于国书,不~功于盘盂;~无不详;手自笔~。也指④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刊:备忘~;回忆~。由记载又引申为⑤采取,收用,记住;君既若见~,不久望君来;~取;~用。用为“录录”,义同“碌碌”,表示⑥忙而平庸无所作为:于秦时为刀笔吏,~~未有奇节。“录”后来作了偏旁,上述引申义便借“”字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仍写作“录”。“录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刻削之义便又另加义符“刀”,写作“剥”来表示。或用“削”来表示。

,从刀肖声。读xiāo,本义指①斜着刀切刮:公输子~竹木以为鹊;~果皮;~铅笔。又读xuē,由切削引申指②分割,减少:~弱;~减;剥~。又比喻③陡直:~壁垩色,石纹墨缕。由用刀刮去竹简木札上刻错的文字,又引申指④删除,删改:向非笔~功,未必无瑕疵。又进而引申指⑤革除:~职为民;~籍。

录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彐(彑)部。凡从录取义的字皆与刻削、繁忙、转动等义有关。

以录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剥、碌、錄。

以录作声符的字有:禄、渌、逯、绿、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