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忍,会意兼形声字。金文和篆文从心。从刃,用心能容刀会能容受之意。刃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忍。

《说文·心部》:“忍,能也。从心,刃声。”本义为容受,忍耐。

忍,本义指①容受,忍耐:是可~也,孰不可~也;小不~则乱大谋;杀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~为;~受;容~;~让。由容受引申指②抑制,克制:志~私,然后能公;~痛割爱。由“不忍”又引申指③不愿:伤心不~问耆旧,复恐初从乱离说。忍受坏事就是残忍,故又引申指④残忍,狠心:且商臣蜂目而豺声,~人也,不可立也;君王为人不~;~能对面为盗贼。

忍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心部。凡从忍取义的字皆与忍受等义有关。

以忍作声符的字有: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