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戴盔执戈武士形,或省去戈,表示攻打战胜之意。金文承接甲骨文,头盔繁化,并改戈为攴,简形则大同。篆文承接简形并讹断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克。

《说文·克部》广克,肩也。像屋下刻木之形。”解说不确。本义当为战胜。

克,本义为①战胜:既~,公问其故;~敌制胜;攻无不~。引申为②克制,制服:~己复礼为仁;柔能二刚;~己奉公;~服。又引申指③完成,胜任:事临垂~,遘疾陨丧;常惧不~负荷,以忝前人。虚化为助词,表示④能:~勤于邦,~俭于家;靡不有初,鲜~有终。又用作“剋”“尅”(从刀或从寸,从克会意,克也兼表声)的简化字,表示⑤侵削:~扣工资。引申指⑥消化:~食;~化。又引申为⑦严格限定:~期;~日发兵。又用作⑧量词:五十~为一两。又用作⑨音译字:~什米尔。

克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儿部。凡从克取义的字皆与克制等义有关。

以克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剋、尅。

以克作声符的字有: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