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(殃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央字,像人用扁担挑物之形,担物时人在扁担中间,所以央字有中间之义,如中央(即中间)。央字又有穷尽的意思,如长乐未央。此外,央还有恳求之义,如央求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大(人),像人脖颈上带枷形,表示灾殃,是“殃”的本字。金文上边枷形稍讹。篆文整齐化,枷讹为门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央。

《说文·门部》:“央,中央也。从大在门之内。大,人也。”析形是就篆文所作的解说,所释为引申义。本义当为灾殃。

,本义指①灾殃:来福除~。带枷则脖颈处其中,故引申指②中央:溯游从之,宛在水中~。由灾殃又引申指③尽:夜如何其?夜未~。晚后又引申为④要求,恳求:但是人有些公事来~浼他的,武松对都监相公说了,无有不依;~求;~告。“央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灾殃之义便另加义符“歹”写作“殃”来表示。

,从歹从央会意,央也兼表声。读yāng,本义指①灾殃:岂余身之惮~兮,恐皇舆之败绩。用作动词,表示②使遭殃:~民者。不容于尧舜之世;祸国~民。

央,如今既可单刚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大部。凡从央取义的字皆与脖颈带枷、灾殃等义有关。

以央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怏、殃、鞅。

以央作声符的字有:映、秧、鸯、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