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金文从走,从朿,表示走路刺出的痕迹,朿也兼表声。篆文改为从辵(辶,走路),亦声。隶孪后楷书写作迹。异体作就蹟。如今规范化,以迹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辵部》:“迹,步处也。从辵,亦声。蹟,或从足,责声。”本义为脚印。

迹,本义指①脚印:夫~,履之所出,而~岂履哉!黄帝之史仓颉,见鸟兽蹄远之~,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,初造书契;足~。又引申泛指②痕迹,行踪:尝因积雪;门无辙~;蹑~披求;笔~;血~;蛛丝马~;行~;形~;踪~。又引申特指③前人留下的事物:冶城访古~,犹有谢安墩;陈~;遗~。事业也是一种行迹,故又引申指④事迹:治乱兴亡之~,为人君者,可以鉴矣;平生我愧为知己,未把英雄史~留。用作动词;表示⑤追踪:汉求将军急,~且至臣家。

迹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辶(辵)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