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:篆文从手,尚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掌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掌,手中也。从手。尚声”本义为手掌。

掌,本义指①手掌:子曰:“其如示诸斯乎!”指其~;拊~大笑;易如反~;鼓~;引申也指②动物的脚掌:鱼,我所欲也:熊~,亦我所欲也;鸭~,用作动词,指③用手掌打:蹶松柏,~蒺藜;~嘴;~颊。手掌是把握操作的器官,故又引申指④手拿:~灯;~旗。又引中指⑤掌握,管理。主持:使~公族大夫;凌人~冰;~舵~柜;~印。由手掌引申又指⑥钉在马蹄上的蹄形铁或钉在鞋上的补钉:马该换~了;给鞋钉个~;前~。用作动词,指⑦给鞋加上掌:~鞋。由手持又引申指⑧坚持,忍住:连贾珍也~不住笑了。此义后用“牚、撐”来表示。如今规范化用撑。

掌,如今既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凡从掌取义的字皆与执持等义有关。

以掌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