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彳(街道),从坙(直的经线),会像经线一样的人行小道之意。坙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徑。异体作逕,从辵(辶,走路)从坙,其义相同。如今规范化,以径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彳部》:“徑,步道也。从彳,坙声。”本义为不能走车的小路。《集韵·徑韵》:“徑,《说文》:‘步道。’亦从辵。”

径,本义指①小路,或走小路:前有大蛇当~;大道甚夷(平坦),而民好~;山~;小~。引申指②方法,途径:以仆所观,乃仕途之捷~耳;终南捷~;门~;路~。小路近直,故又引申指③直径:尚有~寸之珠;半~;口~;圆~。又引申指④直,径直,直截了当:石称丈量,~而寡失;~直;~自作主。又引申指⑤快速:从蜀道~,又无寇。

径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彳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