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甲骨文从帚声。金文另加义符“彳”(半条街)和“止”(脚),以突出行动,会执箕帚之人到来之意,也即女子出嫁。篆文省去“彳”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歸。如今简作归。

《说文·止部》:“歸,女嫁也。从止,从婦(妇)省,自声。”本义为女子出嫁。

归,本义指①女子出嫁:之子于~,宜其室家;秦伯~五女。女子出嫁为归,也用以指②回娘家看望父母:~宁。故又引申为③返回:反~取之;放虎~山;~家;~国。又引申为④还给:完璧~赵;物~原主。再引申为⑤趋向:殊途同~;众望所~。又引申为⑥合并在一起:~堆;~纳。又引申为⑦属于,这事不~他管。特指⑧珠算中一位数的除法:九~。

归(歸)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歸仍归入止部;“归”则归入彐部。凡从归(歸)取义的字皆与行动等义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