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言,成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誠。如今类推简作诚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誠,信也。从言,成声,”本义为真心诚意。

诚,本义指①真诚。真实:著~去伪;帝感其~;子以吾言为不~;~心~意;开~布公;以~待人;~恳。由真实引申用作副词,表示②确实,实在,的确:子~齐人也;~宜开张圣听,以光先帝遗德,~惶~恐;~然。又表示假设,相当于③果真:今~以吾众诈称公子扶苏、项燕,为天下倡,宜多应者;今将军~能命猛将统兵数万,与豫州协规同力,破操军必矣。又表示④就,便:卿能办之者~决,邂逅不如意,便还就孤。

诚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