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谷,奚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谿。异体作豀,或改为从水,作溪。如今以溪为正体。并将豀、谿的表义作了分工。

《说文·谷部》:“谿,山渎无所通者。从谷,奚声。”本义为山沟。

溪,本义指①山沟:固国不以山~之险;~陕(狭)者速涸,逝(流)浅者速竭。山沟一般都有水,故引申也指②山间的流水:缘~行,忘路之远近;~深而鱼肥;浣花~;小~。豀,读xī,如今用于“勃豀”,指家庭中争吵:姑嫂勃~。

谿,读xī,如今用于“谿壑”“谿卡”“谿刻”等词中。

溪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水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