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篆文从口,从(拐棍儿),会被打得大声哭叫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号。

《说文·号部》:“号,痛声也。从口,在上。”本义为大声痛哭。

号,读háo,本义指①大声痛哭:老聃死,秦失吊之,三~而出;又没摔痛,你~什么!引申泛指②呼喊:乐郊乐郊,谁之永~?呼~。进而引申也指③动物呜叫或自然发出的声音:孤鸿~外野,翔鸟鸣北林;八月秋高风怒~。由呼喊,又引申读hào,用作名词,表示④号令:先发声出~;发~施令;~召;口~。又表示⑤名称:有万乘之~,而无千乘之用;别~;挂~。又表示⑥标志:暗~。又表示⑦西式喇叭:军~。用作动词,又表示⑧记上标识:~房;~脉。由于“号”作了偏旁,其义后来便用当“虎吼”讲的“號”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仍然用“号”。

号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口部。凡从号取义的字皆与大声叫等义有关。

以号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號(号)。

以号作声符的字有: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