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辵(辶),禺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遇。

《说文·辵部》:“遇,逢也。从辵,禺声。”本义为相逢,不期而会。

遇,本义指相逢,未约定而碰到,遭遇:郑商人弦高,将市于周,~之;昔因机变化,遭~明主;~泥泞,道不通;与操~于赤壁;汝以~念之贞,~人仳离;百年不~;~合;~险;~见。由不期而会,引申指②机会,际遇:斯固百世之~也;恩~;佳~。又引申指③对待,招待:不如因善~之;出则接~宾客,应对诸侯;盖追先帝之殊~,欲报之于陛下也。又引申特指④得到君主信任:垂老~君为恨晚。又引申特指⑤接触:臣以神~而不以目见。

遇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辵(辶)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