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逢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俗省作蜂。如今以蜂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部》:“,飞虫螫人者。从,逢声。”本义为有毒能蜇人的昆虫。

蜂,本义指①有毒能蜇人的昆虫:野~巢其间;那些小妖,就是一窝~,齐齐拥上,马~。又特指②蜜蜂:~房水涡,矗不知其几千万落;~王精;~蜜;~箱。蜜蜂成群活动,故又引申指③成群地:大军从烟焰雾雨中~拥而上;乡民蚁拥~攒;义军~起。

蜂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虫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