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作疌蜨,从虫,疌声。俗作蝶,改为从虫,枼声;如今规范化,以蝶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虫部》:“蜨,蛱蜨也。从虫,疌声。”本义为蝴蝶。《玉篇·虫部》:“蝶,蝴蝶。”

蝶,本义指蝴蝶:昔者庄周梦为蝴~;栩栩然蝴~也;粉~;凤~;花蝴~。

蝶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虫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