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的“百”字是以“白”为基础,在这粒白米顶上加一横作为基数符号,以表示“十十”(即100)之数,是数词。后又引申出“所有的”、“众多的”意思,如《孙子兵法》: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”的“百”,便是众多之意。一般来说,“百”多作数词使用。

这个字发展到周代中期时,在“舀鼎”里的金文“百”字,下部的“米粒”已失去尖形,渐趋方形了。这为以后的书体在字形结构上定了型,相沿发展为小篆、隶书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上边是一把尺子,下边是一粒黍米,表示摆下一尺长的米粒。金文承接甲骨文而稍变其形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百。

《说文·白部》:“百,十十也。从一、白。数,十百为一贯,相章也。”含义解释对了,构造没说清楚。原来远古计算长度用米粒,称为“黍尺”,即把黍米百粒排起来,其长度就算一尺。故“百”的本义为黍米一百粒。

百,由黍米一百粒,引申泛指①十十之数:~夫长。又表示②概数,极言众多:~花齐放。又特指③百倍:人一能之,己~之。

百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白部。凡从百取义的字皆与众多等义有关。

以百作声符的字有:佰、陌、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