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

(古文字)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“断”当是由上列甲骨文(用纺锤合丝形)省简发展来的。省去丝,保留纺锤,再加刀,则成为金文。古文一形承接金文稍变;二形是古文“绝”字,也当来源于上列甲骨文,将其省去纺锤,保留丝,再加刀,则成古文二形。皆会用刀断丝之意。篆文承接古文二形,又加一把斧子(斤),以突出截断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斷。俗受“繼(继)”字影响写作断。如今简作断。

断,本义指①截断:~木为杵,掘地为臼;~头台;剪~。引申指②断绝,不继续:戍鼓~行人,边秋一雁声;~奶;~了关系;~送。又引申指③断定,决定:当~不断,反受其乱;判~;~案;~语;当机立~。用作副词,表示④决然,一定,绝对:介如石焉,宁用终日,~可识;~然拒绝;~无此理。表示“绝对”时一般用于否定式:~非如此。

断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斤部。凡从断取义的字皆与截断等义有关。

以断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