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摘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摘,拓果树实也。从手;声。”本义为采摘。

摘,本义指①采摘:螳螂执叶伺蝉以~之;乃~而藏之;~苹果;~花儿。引申泛指②取下:危楼高百尺,手可~星辰;~帽子;~灯泡。又引申指③选取:寻章~句老雕虫;~编;~要;~录。又引申特指④挑出错误:有指~其诗文一字者;反受指~。摘取是取来他物,故又引申指⑤临时挪借:~几个钱应急;东~西借;~借。

摘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