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目,从分。表示眼珠黑白分明。分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盼。

《说文·目部》:“盼,《诗》曰:‘美目盼兮。’从目,分声。”本义为美目流转,眼珠黑白分明。

盼,本义指①美目流转,眼珠黑白分明:巧笑倩兮,美目~兮;夫铅黛所以饰容,而~倩生于淑姿。引申泛指②看,斜眄:行至江边远~;觉来~庭前,一马花间鸣;顾~多姿。又进而引申指③企望,盼望:~佳期,一半儿才干一半儿湿;~望;切~。

盼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目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