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本作辬,从文,从辡(两相交),会色彩驳杂之意。辡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辬。俗改为斑(从文从亦声),成了玉上花花点点的驳纹了。如今规范化用斑。

《说文·文部》:“辬,驳文也。从文,辡声。”本义为杂色花纹。

斑,本义指①杂色花纹:此郎亦管中窥豹,时见一~;当日娥皇女英洒泪竹上成~,故今~竹又名湘妃竹;~竹一枝干滴泪;~驳;~马;~点。引申也指②头发花白:市买不豫价,田渔皆让长,而~白不戴负,非法之所能致也。

斑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玉部。凡从斑取义的字皆与斑点等义有关。

以斑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