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、窥、闚

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篆文从夫(成人),从见。古人认为“女智莫如妇,男智莫如夫;夫也者,以智帅人者也”,故用成人之见会有法度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規。如今简作规。

《说文·夫部》:“规,有法度也。从夫,从見。”本义为法度。

,本义指①法度:释~而任巧,释法而任智,惑乱之道也。引申为②典范:生为百夫雄,死为壮士~;循~蹈矩;~行矩步;成~;常~。又引申指③画圆的工具:不以~矩,不能成方圆。用作动词,表示④谋划:明君之使民也,使必尽力以~其功;萧也~,曹也随;欣然~往;~定。进而引申指⑤规劝:王使椒举侍于后以~过;以善~人,如赠橄榄;~勉。又读kuī表示⑥洞察:其务令之相~其情也者。为了分化字义,此义后另加义符“穴”,写作“窥”来表示。

,从穴从规,规也兼表声。异体作闚,从门从规,规也兼表声。读kuī,本义指①从小孔或门缝中看:是直用管~天,用锥指地也;管~蠡测。引申指②偷看,侦察:晏子为齐相,出,其御之妻从门间而~其夫;~敌观变,欲潜以深;~伺;~探。又引申泛指③观看:虽有明君,百步之外,听而不闻;间之堵墙,~而不见也。

规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见部。凡从规取义的字皆与法度、洞察等义有关。

以规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窥、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