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水,从气,气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汽。

《说文·水部》:“汽,水涸也。或曰泣下。从水,气声。”本义为水干涸。《集韵·未韵》:“汽,水汽也。”常用义为水蒸气。

汽,本义指①使水干涸:把裤子(尿布)用沙土~千。又用作副词,表示②将近:~可小康。常用义为③水蒸气:~笛;~锤;~轮机。也泛指④其他液体或固体变成的气体:~油;~车;~灯;~化;~化热。

汽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水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