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口,天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吞。

《说文·口部》:“吞,咽也。从口,天声。”本义为不咀嚼而咽下。

吞,本义指①不咀嚼而咽下:~舟之鱼,砀(冲荡)而失水,则蚁能苦之;狼~虎咽;囫囵~枣;生~活剥。引申指②包容:衔远山,~长江,浩浩汤汤,横无际涯。又引申比喻③强行兼并别国领土或暗中非法占有别人财产:楚欲~宋、郑;~并;侵~;独~;私~。

吞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;现今仍归入口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