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(厵、邍、源)

(金文);(小篆)。

原为“源”的本字。金文的原字从厂从泉,表示岩下有泉的意思。小篆原字或从三泉,则表示众泉汇聚成流之意。原的本义即指水源,引申为最初的(如原始)、本来的(如原地)和未加工的(如原料)等义。此外,原亦可用作动词,是推究根源的意思;又有原谅、宽恕之义。

原因:造成某种结果或引起某件事情发生的条件。

原宥:谅情而宽赦其罪。

原形毕露:本来面目彻底暴露,多用为贬义。

原始要终:探究事物发展的起源和归宿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金文一形从厂(山崖),从泉,用山崖下有泉水流出形会水源之意。金文二形上边从足从田,中间像一个动物,左边与下边合起来是辵(辶),表示动物出没的原野。篆文分为繁简三体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厵、原和邍。如今规范化用“原”。

《说文·厵部》:“厵,水泉本也。从厵出厂下。原,篆文从泉。”本义为水流源头。

,本义指①水流源头:犹衣服之有冠冕,木水之有本~。引申指②事物的开始:地者,万物之本~。这个意义本作“元”,因嫌与元朝之“元”相混,明朝以后便都改为“原”。又引申为③根源,因由:必达于礼乐之~。又引申指④来源:赋与骚虽异体,而皆~于诗。又引申指⑤原来的:物归~主;~籍。用作动词,指⑥推究本原:《易》之为书也,~始要终;以为质也。由此义发展为⑦文体名:《~道》。又引申为⑧谅解:上览之大悦,即~其罪;情有可~。用作副词,表示⑨本来,原来,仍然:甘贫~是道,苦学不为名。又借作“邍”,表示⑩高平之野:若火之燎于~,不可向迩。“原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水流源头之义便另加义符“氵”,写作“源”来表示。

,从氵从原会意,原也兼表声。读yuán,本义指①水流的源头:~清流洁,本盛末荣。引申指②事物的根由: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~;根~;资~;货~;病~。

原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厂部。凡从原取义的字皆与源头、广野等义有关。

以原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源、塬。

以原作声符的字有:愿、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