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金文从宀,从口,从(表割伤),会家里口角相伤之意。也兼表声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害。

《说文·宀部》:“害。伤也。从宀,从口。宀、口,言从家起也。声。”本义为伤害。

害,本义指①伤害,损害:节以制度,不伤财.不~民;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~仁,有杀身以成仁枝叶未有~,本实先拨(绝);~国~民。用作名词,指②灾祸,祸害:姜氏欲之,焉避~为民除~;灾~;蝗~。引申又表示③妨碍:~于耕;妨~。又引申指④有害的:~虫:~鸟。用作意动,表示⑤嫉妒:上官大夫与之同列,争宠而心~其能。由伤害又引申指⑥杀害:(曹嵩)为陶谦所~。由伤害又引申指⑦招致不好的后果:你这负心汉。~天灾的。由招致疾病,引申指⑧生病:争奈我那浑家~的重了,我家中去看一看去。又引申指⑨产生不适的感觉或不安的情绪,感觉到:一点也不~羞;~怕。又借作“”(hài,,注意:不是“夆”)表示⑩要害: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~,天下莫如也。

”从夊(到来的一只脚),从(象征交叉支木作成路障)会意。也兼表声。本义指在要害处设置障碍。其义借“害”来表示后,“”便废而不用了。

害,如今既可单用。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宀部。凡从害取义的字皆与伤割等义有关。

以害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割。

以害作声符的字有:瞎、辖、瞎、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