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阝(邑),音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部。

《说文·邑部》:“部,天水狄部。从邑,音声。”《玉篇·邑部》:“部,分判也。”本义为古代划分出的地方行政区。

部,本义指①分开:~署诸将。引申也指②古代划分出的地方行政区:方六里命之曰暴,五暴命之曰~。引申泛指③分出的一部分,部门:还~白府君;魏初率其诸~入居辽西;~落;六~;~队;财政~;编辑~;门市~;内~;局~;眼~;胸~。又引申指④门类:四~全书。部分统屑总体,故又引申表示⑤统率,统辖:汉王~五诸侯兵;所~。又引申用作⑥量词:两~巨著。

部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邑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