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井字,像井口用木石构成的井栏,其本义就是水井。而形似水井的事物皆可称井,如天井、矿井等。古代制度,同一乡里以八家共井,后来井引申指乡里、人口聚居地,如市井、井里等。井字还含有整齐、有条理之义,如“井井有条”、“秩序井然”等。

井蛙:井底之蛙,比喻见识狭隘的人。

井中视星:坐井观天的意思,比喻见识狭隘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用木交叉构成的井口形,用以表示水井。金文中加一点表示水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井。

《说文·井部》:“井,八家一井。象构韩(交木构成井口)形。”本义为水井。

井,本义指①水井:短绠不可以汲深~之泉。引申指②形状像水井的:擅盐~之利;矿~;天~;油~;藻~。古代奴隶社会把方一里的土地按照井字的形状分为九区,八家各分一区耕作,中央为公田。故又用以指③井田:方里而~,~九百亩,其中为公田。古代因井设市,有人口居住,又引申指④人口聚居之地或乡里:处商必就市~;臣乃市~鼓刀屠者;~里;离乡背~。由“井”形的整齐有条理,又引申表示⑤整齐有条理:~~兮其有理也;秩序~然;~~有条。

井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一部。凡从井取义的字皆与水井、井田等义有关。

以井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阱、刑、耕。

以井作声符的字有:讲、进、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