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言,从義,会发表言论合宜之意。義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議。如今简作议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議,语(与人交谈)也。从言,義声。”本义为发议论,评论。

议,本义指①发议论,评论:天下有道,则庶人不~;街谈巷~;非~;~论。引申指②讨论,商讨:召诸贵人~;会~;决~;~价;~程。用作名词,指发表的③意见,主张:始皇可(肯定)其~;没有异~;刍~。

议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