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古文字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甲骨文和金文用表示。石鼓文另加义符彳(半条街),以突出行动。篆文承之,用从彳从(表示细小),会隐蔽行踪之意。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微。

《说文·彳部》:“微,隐行也。从彳,声。”本义为隐蔽行踪。

微,本义指①隐蔽,藏匿:白公奔山而缢,其徒~之。引申为②秘密的,不显露的,暗暗的;~服私访;~伺其睡。又引申指③伺察:使人~知贼处。用作“”,也指④细小:叶公子高,~小短瘠;防~杜渐;~粒子;细~。又引申表示⑤精妙,深奥:君子知~知彰,知柔知刚;~妙;~言大义。又引申指⑥衰落:是时周室~;衰~。又引申指⑦地位低,卑贱:高祖~时,兄事陵;低~。又表示⑧如果没有:~斯人,吾谁与归?用作副词,表示⑨少,稍:东坡现右足,鲁直现左足,各~侧;~觉不安。

微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彳部。凡从微取义的字皆与细小等义有关。

以微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徵。

以微作声符的字有:薇、徽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