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攴(表操持),求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救。

《说文·攴部》:“救,止也。从攴,求声。”本义为制止。

救,本义指①制止:(造刑)所以~奸,所以当罪;~火。阻止危难发生或继续,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一种帮助,故引申指②帮助使免于或脱离灾难、危险:凡民有丧,匍匐~之;虏~死扶伤不给;~灾;~险;~急;~援;~兵;~命;挽~;搭~;营~。

救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攴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