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姐,形声字。篆文从女,且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姐。

《说文·女部》:“姐,蜀谓母曰姐。从女,且声。”本义方言指母亲。

姐,本义为①母亲的别称。又通称②妇女:妇人之称~,汉魏已然;这~~把我贝州人取笑;大~。又泛称③与自己同辈而年龄比自己大的女子:我浑家就是你亲~~一般;表~。特指④与自己同父母而年龄比自己大的女子:~妹;~弟。

姐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女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