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(顯、显、濕、溼、湿)

(甲骨文);(金文);

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甲骨文右边是在架子上晾的两把丝,左边是滴下的水。金文另加日,表示在日下晒丝;又另加頁(突出了眼的人头),表示人在日下清楚地视丝。篆文整齐化,分为繁简四体,并在丝下加土,以突出潮湿之意。所以这一形象有两类含义:一是潮湿,二是明显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顯、溼、濕与。如今简化,“顯”简作“显”,专用以表示明显;“溼、濕”皆简作“湿”,专用以表示潮湿;“”则只作偏旁。

《说文·頁部》:“顯,头明饰也。从頁,声。”所释非本义。本义当为明显。又《水部》:“溼,幽湿也。从水;一所以覆也,覆而有土,故湿也;暴省声。”本义为低下潮湿。又:“濕,水。出东郡东武阳,人海。从水,声。”读tà,本义为水名。俗用作湮,故又读shī,表示潮湿。又《日部》:“,众微杪也。从日中视丝,古文以为顯字。”本义为明显。

,本义指①光明,明显:天之所以为天也,於乎(呜呼)不(同丕,大)~;故法莫如~;~而易见;~然有诈。用作动词,指②表现,露出,显扬:孙膑以此名~天下,世传其兵法;~能大~身手。由显露又引申指③高贵,显赫:百乘,~使也;权贵~赫,倾动京师;~要;~达。

湿,读shī,表示①低下潮湿:下者曰~是犹恶~而居下也~润。引申指②沾湿:争弄莲舟水~衣;~了鞋。

显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“”则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日部。凡从显()取义的字皆与潮湿、明显等义有关。

以显()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隰、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