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起字,《说文》无。

形声字。楷书作睁,从目,争声。

《广韵,静韵》:“睁,不悦视也。”本义为瞪眼怒视。

睁,本义指①瞪眼怒视:气得她杏眼圆~。引申泛指②张大,张开(眼):~着眼张着口尽胡诌;~眼瞎。

睁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目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