哭(丧、器、泣)

(甲骨文);(金文);

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哭是上列甲骨文“喪(丧)”字的简化。从(众口),从桑,会众口喧哭于桑枝之下意。古代丧事用桑枝作标志,如今丧事所用的纸幡即是古代桑枝的遗制。俗有“宅后不种柳,宅前不栽桑”之语,就是因为桑与丧音同;后来由于表意侧重不同,遂分化为不同的字形。上列金文桑枝已有简化,一形为丧,更简略些的二形为器(是泣的会意字)。篆文进一步讹变,桑技都变成了犬形。下边另加义兼声符“亡”的为“喪”,侧重表示死亡。有四张口的为“器”,本义侧重在表示悲极而哭不出声来,后被借去表示器具之义,这样便只好用省去两张口的“哭”来表示哭丧之义了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喪(丧)、器和哭。

《说文·哭部》:“哭,哀声也。从吅,狱省声。”析形不确。本义为哭丧。又“丧,亡也。从哭从亡会意,亡亦声。”解释为逃亡,应是引申义。本义当为死亡。又《部》:“器,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。”所释为借义,本义当为哭泣。又《水部》:“泣,无声出涕(眼泪)曰泣。从水,立声。”本义指无声或低声地哭。

,本义指①哭丧:颜渊死,子~之恸;有妇人~于墓者而哀;~丧棒。引申指②吊唁:桀辜(弃市暴尸)谏者,汤使人~之。也泛指③因悲伤或激动而流泪发声:他激动得~了;~泣。又指④伤心地诉说:你~什么穷?

,如今简作,读sāng,本义指①死亡:寻程氏妹~于武昌。引申指②跟死亡有关的,葬死者的仪式:临~不哀,吾何以观之哉?奔母之~,西面哭,尽哀;~礼;治~;吊~;~服;发~。死亡与逃亡皆为不见,故又读sàng,引申指③逃亡:~人无宝,仁亲以为宝。又引申指④失去: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~耳。

,读qì,本义指①哭丧。借用以表示②器皿,器物: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~;~具;容~。器物有使用之功能,故又引申指③能力,才子:君子藏~于身,待时而动;大~晚成;成~。用作意动,表示④认为有才能,看重:先主~之;~重。器具有容量,故又引申指⑤人的气量:管仲之~小哉!~宇轩昂。生物的器官各有所用,散又引申指⑥器官:消化~;生殖~。

“器”为借义所专用,哭泣之义便另造了“”字来表示。读qì,本义指①小声哭:瞻望弗及,伫立以~;~不成声;抽~。引申也泛指②哭:其~喤喤;哭~。用作名词,指③眼泪:项羽~数行下;座中~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。

哭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口部。凡从哭取义的字皆与哭丧等义有关。

以哭作义符的字有:喪(丧)。